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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清开灵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柴胡注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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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慎用!增加警示语!

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为加强药品监管,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相继修改了一批药品使用说明书,更加明确了这些药品的、和等内容。

儿童用药安全,是每个家长都关心的话题。那么,有哪些药物禁用于儿童或不推荐使用于儿童?

“健康中国头条”为您梳理了一份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改一批药品使用说明书后儿童用药“禁忌”名单。。家长们速速收藏哦!

1.清开灵注射剂

年7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清开灵注射剂说明书。

在中明确:

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过敏体质者禁用。

有家族过敏史者禁用。

有低钾血症包括与低钾血相关的周期性麻痹病史者禁用。

2.天麻素注射剂

年6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天麻素注射剂说明书。

把项修订为:

未进行儿童用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儿童慎用。

3.丹参注射剂

年6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丹参注射剂说明书。

明确项应当包括:

对本类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4.双*连注射剂

年6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双*连注射剂说明书。

明确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或*芩、金银花、连翘制剂及成分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

5.柴胡注射液

年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

明确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或含有柴胡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儿童禁用。

6.参麦注射液

年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参麦注射液说明书。

明确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或含有红参、麦冬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药物有家族过敏史或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禁用。

项应当包括: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应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7.盐酸胺碘酮注射剂

年4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盐酸胺碘酮注射剂说明书。

在修订中提到:

辅料含苯甲醇的需要含有以下内容

……

—3岁以下儿童(因含有苯甲醇)。

—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内注射。

……

修订为

盐酸胺碘酮在儿童患者中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荐儿童用药。

8.薄荷活络膏非处方药

年4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订薄荷活络膏非处方药说明书。

项增加以下内容:

两岁以下少儿及孕妇禁用。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项修改中提到:

患有感冒、水痘或发热的儿童应避免使用含有水杨酸甲酯的产品。

9.注射用赖氨匹林

年1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订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

在项提到:

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可能发生瑞氏综合征。1~2周内患有水痘或流感样症状的儿童和青少年不应使用本品。如该人群使用本品后突然出现剧烈头痛、频繁呕吐及烦躁不安等表现,应警惕瑞氏综合征。此种情况虽然少见,但神经系统症状进展迅速,可危及生命。

修改为:

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

10.生脉注射液

年11月2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订生脉注射液说明书。

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或含有红参、麦冬、五味子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孕妇禁用。

11.含可待因药品

年1月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

明确增加以下内容:

“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增加“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

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12.感冒清制剂

年9月3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订感冒清制剂说明书。

项中提到:

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危险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

中明确:

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为我国药品监管点赞!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朱文芳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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