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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模式大调整,全国最低价挂网标准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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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报销有存在差异,最低价挂网规则让全国趋同

以雷霆手段著称的医保局日趋温和。

目前,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正在各省市有序推进,一批曾被临床限用的品种解禁。2月14日,四川医保局印发通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对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丹红注射液等29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范围。

这些都是国家医保局在年确定的30个“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品种。此前,这些药品在报销时国家给了各种限制,目的是为了控制用量、保障用药安全性等。考虑到公平性,医保局决定放开这些使用限制,但提出了“医保支付标准”的解决方案。

支付标准是指上述30个品种不按照%或者70%的比例报销,而设置一个固定的报销额。这种折中的办法既控制了使用,又减少了医保压力。健识局注意到,四川此次公布的29种药“支付标准”,和挂网价格相比差别并不大。

这意味着,临床使用受限的畅销药“解禁”后没有遇到太大的砍价压力,对药企是利好。

中药注射液被松绑

但还要重点监测

医保支付标准是更灵活的支付方案,不再搞一刀切的按比例报销,而且给各省市报销的自主权。如果药品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时,按统筹区*策报销;如药价超出标准,患者自行承担多余部分。

药品放弃一部分定价上的利益,换来的是这些品种取消支付限制。

以“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为例,在年医保目录中明确:“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使用”。中药注射液的“主战场”医院,医保支付限制二级以上才能报销,医院患者只能自费用药。

将“血塞通”纳入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医院报销此药。

再以“天麻素注射液”为例,其限定标准是:无法口服的血管神经性头痛或眩晕症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虽然“天麻素注射液”的说明书适应症是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但头痛或眩晕是上述适应病症最为常见的临床表现。此前限制头晕、眩晕症患者用药,医保报销不能超过14天,现在限制被打破,该药的临床使用量将会放大。

中药注射液是医保支付限制中,受影响比较大的品种。

根据米内网的数据,血栓通注射剂由年的销售额62.5亿元,降至年的43.2亿元。天麻素注射液年时销售额为22.3亿元,年为25.87亿元,增幅并不大。

不过,医保放开支付限制,并不代表临床上这些药将被滥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四川省医保局将试点药品的价格、供应、使用及患者待遇、医保支付等情况,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以统筹区为单位按月向省级医保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各地报销存在差异

最终会全国趋同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今年1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都要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即对上述30个选定品种确定支付价格。

健识局梳理发现,各省市医保部门是从30个名单中遴选部分落地执行。如陕西将30个品种全部纳入,河南只纳入29个品种、江西同样也纳入29个品种,湖南选了28个品种,*和贵州分别纳入21个品种和24个品种。

更为关键的是,这30个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省的报销金额并不统一。

“注射用血塞通”mg、mg的两个品规在四川省的支付标注分别是每支11.70元和19.89元,而相同品规的产品在陕西省则是每支5.43元和每支9.元。“天麻素注射液”的价格也有一定出入,1ml:0.1g的天麻素注射液每支在四川的医保支付价格是3.38元,而陕西仅为0.元。

不过,丹红注射液、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4AA-SF)三款医保谈判品种各省确定的医保支付价格基本相同。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全国最低价挂网标准的执行,今后这些药品的价格或降价趋同。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支付限制措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基金安全、防止药品滥用等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药品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在说明书之外再对药品支付范围进行限定的必要性已大大降低。

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可能还将解锁另一个利好:此前重点监控品种各自为*,今后这些被监控的品种可能迎来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医保支付##中药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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