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年底,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新设立的国家药监局先后发布了多款药品说明书修订公告,这其中许多原儿童用药都被打上了“禁用”、”警示“的标签。
一、生脉注射液
年11月28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进行修订,增加警示语,并对、和项进行修订。
项中明确提出“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
二、注射用赖氨匹林
年1月31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称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等项进行修订。
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
三、盐酸胺碘酮注射剂
年4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盐酸胺碘酮注射剂(包括注射用盐酸胺碘酮和盐酸胺碘酮注射液)说明书、、、、、、、等项进行修订。
修订为盐酸胺碘酮在儿童患者中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荐儿童用药。
修订为本药物禁忌应用于妊娠中晚期。鉴于胺碘酮对胎儿甲状腺的影响,在怀孕期间禁止使用,除非确定其利大于弊。
胺碘酮及其代谢产物以及碘,在母乳中的浓度高于在血液中的浓度,因存在导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危险,故本品禁用于哺乳母亲。
四、参麦注射液
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和项进行修订。
明确提到,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五、柴胡注射液
5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修订说明书,在禁忌项下列出“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六、双*连注射剂
6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明确指出双*连注射剂不能再给4岁以下儿童使用。
七、丹参注射剂
6月12日,国家药监局再发公告要求丹参注射剂的、和中加入了“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等内容。
八、天麻素注射剂
6月14日,国家药监局发通告修订天麻素注射剂说明书,项修订为:未进行儿童用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儿童慎用。
本文来源: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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